衡阳拟颁布新规:违规吸烟罚款20元!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
2019-08-24 18:46:10 来源:衡阳客户端 转载
衡阳拟颁布新规:违规吸烟罚款20元!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
百姓群 昨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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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为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,《条例》建议,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通过组织卫生创建、开展健康衡阳行动,动员全社会宣传健康知识,引导群众建立正确的健康观。应在禁烟场所设置禁烟标志、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、城区饲养宠物犬需进行狂犬疫苗接种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等。
《条例》中对养犬管理、养犬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:如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、城市管理、农业(畜牧)、疾病防控等部门建立犬只饲养许可和信息登记管理、疫苗注射、狂犬病防治、养犬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。城区饲养犬只应当取得公安机关养犬许可,进行狂犬疫苗接种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;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、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等。
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对行为人处二十元以下罚款。
此外,还有垃圾分类等内容,如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收集、运输网络和管理体系,推行垃圾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等。市民如对《条例》有好的意见或建议,请在2019年8月30日前,通过以下二种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到衡阳市司法局:一种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:衡阳市司法局立法科(421001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衡阳市爱国卫生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征集”字样。另一种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2268772054@qq.com。
◆来源 | 掌上衡阳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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